咨詢日志之“逃避責任的結果”
某年某月某日的早上,我們一行四人7:30從成都出發去樂山,早上高速公路起大霧,我們行至青神時,被警察強行趕下高速公路,我們從未到過這里,也不知道如何從這里去樂山,只好在大霧中慢慢前行。
不知道為什么警察要強行讓車輛下高速,難道真的是怕出危險嗎?那為什么不用警車開道讓高速公路上的車安全到達呢?難道真的怕承擔安全事故責任?只要把車輛趕下高速公路,就可以逃避責任嗎?這一系列的事情,使我不得不想起在國家建設和諧社會的指引下的種種搞笑事情,建立和諧的基礎就是安全,因此安全目前成為各級政府和單位的首要任務,于是為了逃避責任的種種行為不斷發生。
就拿目前的國有壟斷行業為例,原來的很多事業單位的局級干部紛紛兼任下屬各個多經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等,從而給下屬企業帶來多頭管理問題,一方面企業必須向直屬行政上級匯報工作并聽從指示,另一方面又必須向自己的股東――投資方,匯報工作并聽取指示,而一旦雙方意見發生分歧,企業就只有在夾縫中徘徊,痛苦不堪。
而現在電業局事業單位為了響應國家號召,逃避安全責任,讓其各級領導紛紛退出在下屬公司的任職,動作之快,令人敬佩我黨的工作效率,但是從企業的角度講,這種還政與民的做法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問題的關鍵是還政的程度到底有多大。
也正是由于這個原因,由事業單位領導親自帶隊,在下屬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宣布高層的人事調動,下午召開總經理辦公會宣布中層的人事調動,我們只好返回。
回過頭來,我們再看警察趕我們下高速的事,趕下高速后出車禍,他們當然可以免承擔責任,但是當地的交通部門就難辭其咎,其實如果把整個國家當作是一個企業的話,種種行為無非就是部門之間責任的推諉,其結果是每個部門或者每個人不是想著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干好,而是想著如何去推卸責任,直白的講就是算計別人以保全自己。
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就浪費在相互的推諉之中,內耗不斷的升級,最終以組織的死亡而告終。
這又使我想到以前各個縣或鎮為了樹文明,拿先進,于是就派人把該縣或鎮的乞丐用卡車拉到別的縣或鎮,以迎合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