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三菱汽車的慘痛教訓談質量意識的強化
2005年11月,三菱汽車公司的大股東戴-克公司與投行巨擘高盛簽署協議,戴-克將持有的12.42%股權悉全部售給高盛,至此,戴-克徹底放棄了三菱汽車公司。本來戴-克公司CEO施倫普在2000年入主三菱汽車時希望借助入主三菱而完成其全球戰略構想,其一度擁有的三菱汽車股份高達37%。然而,在2004年4月,戴-克在召開監事會會議后,突然單方面宣布停止進一步的財政支持。是什么原因使戴-克在投入大量資金之后不得不斷臂而去呢?答案是質量。正如戴-克有關人士所說:“日本車是高性能、高質量的代名詞。出于這種考慮,我們才向三菱汽車伸出了合作之手,然而這卻是一個巨大的錯誤。”
一、三菱汽車的質量問題
2000年8月25日,陜西的劉文紅從天津港保稅區購買了一輛日本三菱汽車公司生產的帕杰羅V73越野車,于當日和陳平一起輪換駕駛該車返回西安。汽車在開洛高速公路行駛中,突然發現前面有一小障礙物,陳平立即剎車欲減速繞行,此時汽車制動系統突然失靈,致使汽車失控沖出護欄,翻入路邊十幾米的深溝內,造成車內4人嚴重受傷,車輛也遭受嚴重毀損。
2000年9月1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地礦廳司機黃國慶駕駛著日本三菱帕杰羅越野車,載著中國地質科學院副院長等3位專家前往固原,在一個下坡彎道處踩剎車時,突然發現剎車失靈,而這時迎面開來一輛東風大貨車。眼看就要發生撞車事故,經驗豐富的黃師傅緊急采取拉手制動、換檔等制動措施,同時急忙打方向,將車開到公路右邊的極限(再往右邊就要落入一條深溝),大貨車擦身而過,總算避免了一場重大交通事故。
2000年12月25日,湖南長沙的陸慧被一輛三菱帕杰羅V31型越野車撞傷,造成顱骨兩側骨折,顱內兩處積血,深度昏迷50多天,被法醫鑒定為一級殘疾。后根據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檢測結果,表明該車因設計不當致使后剎車油管突然爆裂導致制動失靈,從而釀造這起慘劇。
2000年9月以來,寧夏、云南等地區相繼發生日本三菱帕杰羅V31、V33越野車在正常行駛中制動突然失效的安全質量事故。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認定,上述兩種車型系設計不當,固定在后車軸上的制動油管和固定在車身上的制動感載閥在行駛中碰撞和磨擦,從而導致制動油管磨損穿孔、制動液外漏造成制動失效。國家質檢總局2001年2月決定禁止進口三菱帕杰羅V31、V33越野車。
2002年1月10日,日本橫濱市的岡本紫穗帶著她的兩個孩子行走在某條道路邊。一輛正在行駛中的三菱卡車的左前輪突然脫落,重達140公斤左右的輪胎帶著強大的慣性飛速向母子三人撞了過去,造成29歲的母親當場死亡、兩個孩子受傷的嚴重交通事故。
2002年10月16日,在日本山口縣,一輛行駛的三菱重型卡車因傳動軸突然脫落而失去控制,突然猛烈地撞到收費處的建筑物上,造成卡車司機死亡。
這兩起嚴重的交通事故引起了日本國民對三菱汽車公司質量問題的關注。經調查,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三菱汽車卡車離合器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據統計從1992年至2004年3月間在日本發生的93起交通事故是由于三菱汽車的質量問題引發的。
事故發生原因是由于卡車離合器外殼龜裂、破損,使驅動軸脫落,制動管線損壞,造成制動系統失靈。隨后,三菱公司不得不對存在問題的汽車實施大量召回。2003年5月,三菱公司宣布召回16.8萬輛存在離合器設計缺陷的三菱重型卡車,進行免費修理。6月中旬,三菱公司又宣布,將再次召回45萬輛設計存在缺陷的卡車。這次召回的汽車共涉及43種汽車設計故障。卡車質量存在問題,轎車質量也不容樂觀。由于有6171輛在2003年4月至2004年1月生產的GRANDIS的傳動裝置出現了問題,三菱汽車于2004年2月對GRANDIS在日本實施召回。
二、三菱汽車質量問題的根本原因
三菱汽車作為全球有名的汽車品牌,為什么回接二連三地出現如此嚴重的質量問題?是技術上無法突破?還是另有隱情?其實,三菱公司從1996年就已認識到其產品存在嚴重的質量缺陷,按照規定應大量召回,但為減少損失,三菱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對汽車實行召回,反而始終對消費者及國土交通省加以隱瞞,只是采取在車輛定期檢測時暗自修理的手法來消除質量隱患,以回避對存在設計缺陷的卡車進行大批召回。可見對于卡車的質量問題并非因技術原因而難以解決,而是三菱公司利益衡量的結果。
從發生在中國的三菱帕杰羅剎車失靈事件來看,同樣不是技術問題。三菱公司對發生在中國的質量事故并沒有積極地采取對策,也沒有對此類質量問題引以為戒,全面檢討以往的做法,否則,2002年發生在日本的交通事故就有可能避免,三菱的命運或許可能會有所改變。然而,一切似乎已經命中注定,三菱的質量問題終究會葬送三菱的一世英名,因為三菱公司從上到下的質量價值觀已經嚴重扭曲。
即使是在三菱汽車因隱瞞質量缺陷問題在日本成為過街老鼠的時候,三菱為了開發中國市場,在中國消費者面前大談特談三菱汽車的性能如何優越,對其在日本隱瞞缺陷的丑聞只字不提,對GRANDIS在日本的召回事件只字不提,沒有表現出應有的質量道德和改正錯誤的勇氣。
企業的質量價值觀是企業質量意識的核心內容,是起決定作用的要素。質量價值觀包括員工的質量基本觀念,質量道德觀念和質量法制觀念等。從三菱的質量問題我們不難看出,三菱問題的根源在于其質量道德的淪喪和質量法制觀念的淡薄。
1.三菱汽車公司質量道德低下
質量道德是人們在從事經營活動和工作中履行自己的職責時,對待質量問題上所遵循的道德規范。質量道德是職業道德的重要表現,也是企業質量文化內核之一。對于三菱公司來說,企業的質量道德觀念首先體現為企業員工對待顧客的質量責任感。顧客購買企業的產品是付出了金錢的代價的,企業有義務對顧客的付出負責。顧客是企業的衣食父母,對待顧客要抱有一種感恩的心態,不要僅僅把顧客視為榨取利潤的工具,不能做對不起顧客、傷害顧客的事情。任何有坑害顧客的質量行為都是違背質量道德的。其次,由于汽車是一種特殊的產品,其質量不僅影響使用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而且會影響到社會的安全問題,三菱公司明知其產品質量缺陷會對社會安全帶來隱患,但從自身的利益出發隱瞞真相,缺乏基本的社會質量道德。
三菱公司缺乏起碼質量責任感,這使三菱公司在錯誤的道路越走越遠。三菱汽車公司生產的乘用車中有19種車存在隱瞞缺陷、“暗自修理”的現象,并不上報上級部門實施汽車召回。設計存在缺陷,缺陷發生后沒有及時發現,發現后沒有及時處理,這一系列的失誤反映出三菱企業員工的質量意識存在嚴重的問題,這是一種質量責任感嚴重缺乏的表現。所謂質量責任感就是企業必須充分意識到在產品、服務質量上,對社會及消費者所承擔的責任。具有質量責任感的企業要用“假如我是顧客”的態度來對待質量,把不合格產品推向社會看成是一種嚴重失職行為,甚至是一種犯罪行為。而三菱公司的行為則背道而馳,三菱員工在面對責任和短期利益的選擇時,選擇了欺騙顧客、坑害社會的行為,三菱汽車公司在培育員工的質量道德感方面是失敗的。在三菱質量事件曝光后,日本媒體嚴厲地指責三菱(汽車)的行為是一種藐視生命的反社會行為,公司管理層的人生觀和社會觀值得懷疑。
2.三菱汽車公司質量法制意識淡薄
汽車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其安全特性是極其重要的,為此世界各國都制定了嚴格的法規以確保汽車的安全,汽車召回是普遍采用的管理制度。美國早在1966年就開始對有缺陷的汽車進行召回(主管部門為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即NHTSA),至今美國已總計召回了2億多輛整車,2400多萬條輪胎,涉及的車型有轎車、卡車、大客車、摩托車等多種,全球幾乎所有汽車制造廠在美國都曾經歷過召回案例。在這些召回案例中,大多數是由廠家主動召回的,但也有一些是因NHTSA的影響或NHTSA通過法院強制廠家召回的。日本從1969年開始實施汽車召回制度,1994年將召回寫進《公路運輸車輛法》,并在2002年做了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截至2001年日本共召回缺陷車輛3483萬輛,僅2001年就召回329萬輛,其中,大多數是由企業依法自主召回。
三菱汽車的質量缺陷不是一般的缺陷,而是涉及汽車行駛安全的致命缺陷。對此,正確的選擇就是對相關汽車進行召回。這不僅是三菱自身經營的需要,同時也是法律的規定要求。由于三菱公司質量法制意識的淡薄,公司上下都抱有一種僥幸心理,在問題逐步明朗之時還欺騙政府有關部門,企圖逃脫法律的制裁,最終落得人財兩空的被動局面。
在質量道德與公司短期利益之間,在質量法律和公司短期利益之間,三菱汽車公司放棄了質量道德、放棄了社會責任,到頭來,不僅沒有避免公司的損失,而且公司原來良好的質量形象喪失殆盡,潛在的顧客資源被無情浪費,企業的經營正處于破產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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