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敬偉:公用事業漲價潮中的利欲沖動與權力出手
來自中國化工網的數據顯示,截至8月17日,大港油田、青島煉化、哈爾濱煉廠、大慶石化等報出的液化氣價格已達到了4400-4600元/噸,比半個月前足足漲了1000元/噸有余。其實,不僅是液化氣價格漲了,近幾個月,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水價、成品油價都在漲。各地聽證會不斷,漲價也此起彼伏,中國正在進入新一輪公用事業漲價潮。(8月20日《濟南日報》)
看得出,這輪公用事業漲價潮,不僅僅只是成本問題,還有一哄而上的從眾效應。水、氣、油等價格的攀升,提高了眾生的生活成本,這在經濟不景的今天,降低的不僅是公眾的生活質量,還有公眾的信心和對未來的愿景。這種庸常的微觀因素糾合在一起,必然對宏觀經濟形勢產生負面傳導效應。因為在拮據的生活條件下,公眾自然會收緊荷包,壓縮開支,減少消費,增加儲蓄。如此以來,這不僅悖離擴大消費、拓展內需市場的國家大投資計劃,而且也使年內多次降息以促消費的金融政策失靈。這種漣漪效應持續震蕩,加上房市、股市泡沫風險的助力,通脹風險也許會卷土重來。
誠然,公用事業漲價有相當的市場合理成分。譬如天然氣的價格因為原產地的不同以及不同管道延伸的距離不同,天然氣的價格自然存在著地區差。還有自來水企業,如為媒體熱炒的“洛陽水貴”,水價與成本已經倒掛0.27元,經營者對虧損經營當然也難以承受。但是,公眾不滿的并非是公用事業漲價本身,而是為何漲、怎么漲和漲多少的問題。
對于漲價理由,經營者的哭窮是沒有說服力的;而監管者所謂“需反映資源稀缺度”、“已考慮到社會的綜合承受能力”、“促成節約”等原因,在消費者看來也是難以消化的正確廢話。漲價并非“資源稀缺”的必然理由,美國同樣是能源消耗大國,但油價比中國還低。至于社會的承受能力,民意反彈已經充分說明了問題。關于節約,洛陽市民已經用節約到不能節約的生活實踐來證明了中國家庭勤儉節約的傳統習慣。
對于怎么漲,人們希望消費者能夠有合理和公平的話語權,而不是在異化為漲價會的聽證會上當傳聲筒或點綴。如果說經營者真能做到財務公開,成本明示,讓消費者篤信合理的漲價理由,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何況,水也好、點也罷、還有油和氣,這些資源類產品大都充滿壟斷意味,公眾不得不“被增長”。現在的問題是,公眾最低的被尊重需求也難以滿足。
至于漲多少,作為市場合同的一方,消費者應有協商價格的權利。事實上,每次公用事業漲價,漲多少是監管者或經營者說了算,消費者只有被動去掏腰包。成品油定價機制算是例外,但是消費者只是大體知道何時要漲的模糊信息權,依然對漲價沒有議價權。
如此等等,凸顯公共事業漲價中的消費者所處的弱勢地位。于是,公共事業經營者哪怕是真得虧損,但也掌握著自我調整利潤和成本核算的自主權。吊詭的是,經營者不僅靠“看不見的市場的手”作為漲價的憑借,更有“看得見的權力的手”作為推手。如此情境,經營者的利欲沖動當然會引發民怨。關鍵是,公眾更希望權力之手出手幫扶民生,而非以環保和節約資源之名事實上給經營者撐腰。
公眾的訴求并非純粹上的私己利我,而是在政府主導主持下,公正裁判經營者和消費者雙方的利益訴求,使雙方的博弈在公正的平臺上進行。畢竟,公用事業經營者不是純粹的市場主體,還擔負著相當的公共只能,其服務民生的公共品質應該充分展現出來。
而這,亟需公共權力來調節:一是充分考慮經營者的市場利潤,二是兼顧公眾的承受能力。因此要善用公共財政,科學預算、合理分配、理性轉移,在補貼公用事業經營者的同時,適當補貼民生。不過,對那些拿了公共財政補貼還要追求市場超額利潤的經營者,權力當下狠手,不能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