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規劃的方法
一、區域規劃的方法
區域規劃方法的選用與規劃目的、規劃任務、規劃工作的時限和經費有關。區域規劃工作者必須了解規劃區的特性、規劃的目的和任務要求,采用相宜的規劃方法。常見的區域規劃方法有:系統法系統法又稱系統分析法。它的理論基礎是:宇宙間的一切事物都是由彼此相關的多種要素組成的;要素本身也可能是另一系統,它相對于原來的系統而言是子系統;這些要素之間存在著一定的組織和結構,而且按照一定的關系組成有機結合的整體;事物的各組成要素都有一定的屬性,執行著特定的功能,各組成要素互相聯系、互相依存、互相制約、互相作用,形成一個統一體。事物處在不斷的運動之中,事物的發展是由量變到質變、由漸變到突變、由低級到高級的運動過程。事物的發展要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同時事物的發展變化又要影響外部的環境。根據系統論的原理,區域就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區域系統是由相互有聯系的諸要素組成的完整綜合體。區域組成要素,如土地、水域、植被、人口、工業、農業、城鎮、中心村、各種基礎設施、建筑物、構筑物、生態工程等等,都是區域系統中的一個要素,一個子系統。區域諸系統要素組成一定的結構,區域結構就是區域諸要素之間相互聯系的特定形式。當然,區域又是更高序列體系中的一個要素或組成部分。系統法通常由三個基本環節構成,即問題形成、系統分析、系統評價。每一個環節都有一系列定性和定量的具體方法可供利用。1.系統問題的形成。即確定被研究系統的性質、邊界,設計好價值系統并將之綜合。在區域規劃中相當于確定規劃的區域、規劃的目的要求和發展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2.系統分析。系統分析是對系統要素的性質、功能、相互關系進行分析,對系統的各種不確定因素、系統的組織、結構、狀態和可能的變化,通過綜合處理,建立模型,反復驗證,以作出判斷,并提出抉擇方案。系統分析要回答為誰、為什么、何時、何地、做什么、怎么做等問題。在區域規劃中大體是區域發展條件的評價、規劃方案的設計。系統分析這個環節,上接系統問題、下連系統評價,要經過反復分析、思考和判斷,才能使可行方案逐漸完善。這時,系統分析人和方案決策人之間的對話和配合是十分必要的。他們結合得好壞往往是整個規劃項目成敗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