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放寬城鎮落戶條件 3類居民可率先轉戶
根據最新制定的戶政管理實施意見,四川省將全面放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落戶限制條件。新政實施后,農村居民到城鎮落戶的門檻將大幅降低。
這是四川省啟動的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
根據最新出臺的《關于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改進戶政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四川省此次戶籍制度改革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農村居民申請轉為城鎮居民的,只要本人在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及親屬,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城鎮居民戶口;二是大城市落戶,只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城鎮居民戶口;三、成都市作為特大城市,戶籍制度改革需穩妥推進,政策暫不做大的調整。
國務院于2010年提出要“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條件”,一些小城市和小城鎮進行了探索。有評論認為,四川此輪戶籍制度改革延伸到大中城市,并在全省范圍內實施,“在全國仍屬少數個例”。
四川省公安廳副廳長袁剛說,三類重點群體將作為率先轉戶的主要對象,以鼓勵和帶動其他農村人口轉戶進城。這三類群體包括:已脫離農業生產的農村居民、失地農村居民、農村居民集中居住地居民。
同時,四川省將通過推動流動人口管理立法、推行居住證制度、推進流動人口管理信息化,保障不符合落戶條件的大量進城務工人員(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
目前,該省只有成都市實行了居住證制度。下一步,四川將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戶籍與居住證相互補充、有效銜接的實有人口管理制度,確保辦理了居住證的群眾在就業、醫療、社保、住房、計生、子女就學等方面與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吸引流動人口主動登記辦證并融入城鎮。
四川省政府今年7月初發布的《關于2013年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工作的意見》提出,要逐步消除城鄉戶籍附屬的福利差異。一些專家認為,戶籍改革的方向,是剝離依附在戶籍制度之上的各種城鄉差別權益,使其回歸戶籍登記的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