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薪令”未必能扼住銀行業放貸的沖動
成都大勢管理顧問
銀監會上周出臺的“限薪令”很可能是一個重要信號,它意味著高層有可能要求銀行的主要工作人員對他們在2009年貸款狂潮中的不當行為負責。監管當局實際上是希望通過這種支付方式解決商業銀行員工的績效薪酬的發放時間和長期貸款風險發生時間的錯配問題。從理論上,這可能極大地遏制銀行工作人員發放長期貸款的巨大沖動。
但顯然,在受訪的各類商業銀行工作人員中,大部分人對此“限薪令”藥方不以為然。首先,他們懷疑其可操作性。比如,2009年放出的貸款很大一部分是長期的,有的甚至長達30年,很難做到延期支付。
更多的人相信,以此來遏制銀行貸款沖動實際上是“頭疼醫腳”,因為在他們看來,2009年中國的銀行巨量貸款根源在于上層。
至今,中國五大國有商業銀行的領導人仍然身兼雙重角色。從邏輯上,官員要向他們的任命者負責。因此,2009年,當刺激經濟、向地方政府發放配套貸款已經成為一項政治任務時,即使有“限薪令”頒布在先,賬面上的那份績效工資也遠不足以構成他們行為選擇的制衡因素。
但顯然,在受訪的各類商業銀行工作人員中,大部分人對此“限薪令”藥方不以為然。首先,他們懷疑其可操作性。比如,2009年放出的貸款很大一部分是長期的,有的甚至長達30年,很難做到延期支付。
更多的人相信,以此來遏制銀行貸款沖動實際上是“頭疼醫腳”,因為在他們看來,2009年中國的銀行巨量貸款根源在于上層。
至今,中國五大國有商業銀行的領導人仍然身兼雙重角色。從邏輯上,官員要向他們的任命者負責。因此,2009年,當刺激經濟、向地方政府發放配套貸款已經成為一項政治任務時,即使有“限薪令”頒布在先,賬面上的那份績效工資也遠不足以構成他們行為選擇的制衡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