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人士不應借錢買經適房
筆者采訪了多位獲得經適房購房資格的市民,他們對于能買經適房都很激動,筆者聽得最多的話是“就算借錢也要買房”。一位老伯表示家庭收入只有1000多元,他想買的經適房總價30多萬元,付兩成首期后月供1000元左右,相當于全家的月收入。這樣供樓法還要吃飯嗎?還有一位女士,她想買萬松園88平方米的三房單位,只付得起兩成首付款,一旦銀行批不下來八成貸款額,她就負擔不起了,但她也說借錢也要買經適房。
上述人士都有向親戚朋友借錢供樓的打算,但供一套房是十多二十年的事,長貧難顧,他們可以確保親友長年累月地借錢嗎?銀行也有規定,供樓款必須少于申請人月收入的一半,銀行不會向收入不足的人士發放超出個人供款能力的貸款額,出于風險考慮,銀行也不鼓勵借錢供樓。
這次萬松園和黨恩新街經適房的位置和戶型比之前的經適房好,房也不多,能拿到購房資格的家庭的確不想錯過這一好機會。在這樣的想法下,很多供樓能力不強的家庭都迫切想買到房,他們對供樓并沒有充分的考慮和思想準備。銀行不批貸款申請怎么辦,以后不堪供樓壓力斷供怎么辦,他們應該沒有好好想過這些問題,在采訪中,不知道斷供后銀行有權查封房屋并進行拍賣的大有人在。
筆者還發現,這些家庭都基本沒什么購房知識:不知道買房后要交維修資金、契稅,入住后的物業管理費、電梯分攤費也沒有做好預算,購房知識的缺失可能導致他們高估了自己的供樓能力。
筆者認為,有關部門應正確引導申購經適房家庭的購房觀,讓他們了解清楚購房支出構成、供樓壓力和未來可能增加的居住成本等,不要因為覺得機會難逢而沖動購房,避免以后出現買得起房供不起,或者住不起的情況。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副主任黃信敬近日也透露,廣州正在研究制定經適房租售并舉的政策,給供不起房但又達不到廉租房申請資格的夾心階層提供經濟租用房。部分實在供不起房的申購家庭不妨等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