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癮"到底要不要治
多數人認為“上網成癮”是一種病
◎是否需要出臺網癮診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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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癮到底是不是一種病?
正方:網癮和煙癮、酒癮一樣都是一種病
大多數市民認為,網癮是一種病,和煙癮、酒癮一樣都是種病態的表現。“每天上網8個小時以上,都在玩,就是網癮。”“每天在網上玩3個小時就算是網癮。”“一些孩子沒有節制的一下子上網打游戲很長時間就是網癮。”市民們對網癮的界定標準不一,但大多數市民都認為網癮是一種病,如何戒掉網癮亟待解決。
反方:長時間沉迷不是病
有少數市民表示,網癮要看程度的,“天天泡在網上打游戲,只不過是長時間的陷入而已,外界都認為這是網癮,但是我覺得每天三四個鐘頭上網,不是病。”
正方:肯定需要
對于如何界定網癮,治療網癮的規范,不少市民認為需要出臺相應的標準,正因為它是一種病,它就需要被根治。
也有市民認為,這種病態的表現,應該從心理上去治療。
反方:醫療診治可行性不高
“我認為,從醫療層面診治網癮的可行性不高,關鍵還得靠個人意志力。”一位市民這樣說。還有一位女生認為,就算有相應的標準出臺,真正遵守的不會有多少,她堅決反對電擊療法,這對孩子的心理造成陰影,同時身體也受不了。
預防應放在首位
盡量少用藥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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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癮是“精神疾病”
“每天上網超過6小時,連續超過3個月,即為網絡成癮”,去年,一則《網絡成癮臨床診斷標準》出臺的消息,在社會上引發諸多議論。
引起各界強烈反應的,首先是《標準》明確將網癮列為“精神疾病”。
《標準》制定負責人、北京軍區總醫院成癮醫學中心主任陶然說,成癮也是一種精神疾病,包括物質成癮和非物質成癮兩種類型。前者如飲酒、吸煙、海洛因成癮等,后者包括賭博、貪食、厭食、工作、購物、潔癖成癮等,網癮也屬于這一類型。“達到一定程度后,工作狂、購物狂、網癮者都是精神疾病患者,但他們并不是傳統觀念上的‘精神病’。”
據人民日報
編后》》
莫讓標準成笑談
“網癮”害人,社會呼喚“診治”辦法。但是,如果以簡單的時間標準來量化,可能最終會適得其反,造成“混淆視聽”。
隨著時代的高速發展,如今,人們越來越離不開網絡,上網的時間也越來越長。一天上班8小時,需要網絡;買賣東西,網上交易便捷又便宜。難道這么多人都病了嗎?
因此,網癮診治標準,是否還需要考慮網絡對心理、性格等方面的影響呢?
但愿我們的網癮診治標準,不像“千年饅頭吃出國標”,最終只博得賣饅頭的和買饅頭的一笑。